“充分发挥宜昌磷化工产业优势,形成本土特色磷化工衍生绿色建材产品名录,激励传统建材生产转型升级,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日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宜昌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进行了部署。
宜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2年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将宜昌市列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城市名单》,宜昌市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根据《方案》,2023 年-2024 年,选取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筑,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试点项目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0%左右,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通过试点,完善一套绿色建材采购规则和管理规范,培育一批本地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扶持一批宜昌特色绿色建材品牌企业,取得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标志性成果, 力争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2025年起,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形成宜昌特色绿色建材优势产业,赋能产业链升级、价值链提升,力争使宜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居中部地区前列,助力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方案》提出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包括:制度建设体系化、试点项目清单化、过程监管场景化、采购交易电子化、采购管理集约化、产业发展特色化、金融配套便捷化以及协同推进常态化。
对于制度建设体系化,《方案》明确,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结合宜昌市实际,积极推广具有宜昌产业特色的绿色建材产品纳入国家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清单,建立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库(采购目录),制定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指南,出台相应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引导扶持办法,形成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的政策体系。
对于过程监管场景化,《方案》在项目立项阶段、招标采购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履约验收阶段、资金结算阶段提出明确要求。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建议书应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率和装配率目标值。督促试点项目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嵌入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写绿色建筑和建材专篇。在项目选址、工程设计管理等环节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纳入相关原则性要求。
在履约验收阶段,根据《需求标准》制定相应的履约验收标准,并与现行验收程序有效融合。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建设期结束,完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督等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并同步完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履约验收。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对交付后发生绿色建材质量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溯。
在资金结算阶段,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 8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对于采购交易电子化,《方案》明确,绿色建材采购信息应用平台。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数字化线上监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建筑业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融合应用,通过搭建绿色建材采购信息应用平台,实现政策、通知、标准发布,实现绿色建材入库的在线申报与审核,以及相关产品、供应商的公示,以实现更便捷的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
对于产业发展特色化,《方案》要求建立宜昌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直接列入目录内,鼓励绿色建材产品开展认证,推动符合要求的本地建材产品进入目录。因地制宜,推动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使用,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
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在满足设计、技术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推广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试点项目应用,构建宜昌绿色建材产业生态。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争取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对每个产品取得一星、二星、三星认证的企业给予奖补政策。
宜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绿色建材试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并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和工作台账。